“谢谢法官尽心协调,帮助我们处理好了这个事情,我们一定配合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落实……”
北流市人民法院民一审判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室作用,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近日,民一庭赵惠甜法官成功化解一起子女状告 “继母”诉争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有效弥合手足亲情,维护了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案件概况:被继承人茹某的妻子和父母均已病故。本案被告之一陈某自九十年代开始与茹某共同居住生活,未办理结婚手续。茹某因病去世后,留下了一幢三层半的房屋和一处铺面,还有40万余元的银行存款。茹某的子女给其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开始进行对茹某的遗产进行分割。陈某向众人出示了一份2017年打印的《遗嘱》,按照该遗嘱,被继承人茹某将其银行存款指定由陈某继承,两处房产指定由二儿子继承。其大儿子和小儿子认为陈某提供的《遗嘱》 真假未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被继承人茹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故原告将陈某和二儿子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确认遗嘱无效,并将茹某的财产按三等份平均分割给茹某三儿子继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惠甜认为本案属于家事类的纠纷,能调解则尽量调解。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事实及双方诉求后,立即组织排期开庭。首次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你来我往,对于遗嘱真伪、财产归属问题互不相让,由于双方对立情绪严重且本案遗漏了必要诉讼当事人需要追加进来参与诉讼,赵法官决定先休庭择期再审。在等待再次开庭期间,赵法官继续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多次利用线上平台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突出“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理念,从陈某与茹某彼此扶持共同生活了二十几年入手,使陈某回忆起双方共同生活二十余载的点点滴滴,态度有所缓和。经多次与双方沟通后,双方对立情绪慢慢缓解,唤醒了互相之间的亲情。随后,赵法官立刻安排当事人再次开庭,在庭审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向赵法官表示谢意。赵法官感慨着说,“对我们来说,就是很普通的日常工作,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关乎到家庭能否和谐美满的大事。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负责的对待每一个案件,尽全力去化解每一起家庭矛盾。每个家庭都能幸福美满就是我们的心愿和努力的方向。”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一个家庭的健康、和睦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北流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挖掘工作潜力、激发制度活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探索家事纠纷化解有效途径,履职尽责,担当有为,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发力,为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