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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3-26 16:40:3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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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北流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对北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和认为应当有自己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案件。

3、审判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4、领导和指导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

5、审判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对本院执行案件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7、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9、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11、管理本院司法行政事务及本院的专项物资装备和有关经费,负责本源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12、承办其他应由北流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流市人民法院属行政单位。院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设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附城人民法庭、新圩人民法庭、隆盛人民法庭、平政人民法庭。

北流市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26名,事业编制8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8人,事业编制4人。退休人员57人。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4376.65万元,同比增加662.83万元,增长17.85%。2024年总支出4376.65万元,同比增加662.83万元,增长17.85%。增加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项目数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4376.65万元,同比增加662.83万元,增长17.8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6.65万元,同比增加462.83万元,增长11.08%。增加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项目数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增加两个项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4376.65万元,同比增加662.83万元,增长17.85%。增加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项目数增加。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641.45万元,同比减少34.37万元,下降1.28%。减少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1735.20万元,同比增加697.20万元,增长67.17%。增加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4376.65万元,同比增加662.83万元,增长17.85%。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376.65万元,同比增加662.83万元,增长17.85%。增加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项目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6.65万元,同比增加462.83万元,增长12.46%。增加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项目数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119.65万元,同比增加502.84万元,增长13.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项目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7万元,同比增加16.99万元,增长29.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41.45万元,同比减少34.37万元,下降1.28%。减少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92.69万元,同比增加271.5万元,增长14.13%。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9.82万元,同比减少334.80万元,下降46.85%。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94万元,同比增加28.93万元,增加72.30%。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36.54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129.42万元,下降77.9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22.64万元,比上年减少78.32万元,下降77.5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17.64万元,比上年减少32.36万元,下降64.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购置车辆成本;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比上年减少45.96万元,下降90.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用

4.会议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2024年预算安排9.9万元,比上年减少50.10万元,下降8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0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两个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部门本级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8.9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34.80万元,下降46.8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119.06万元,同比增加1024.06万元,增长107.75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26.6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3.6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88.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信创工程,采购相关货物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7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说明如下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预算资金6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按实际情况支付,保障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支出,已保障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聘用人员人数(127人);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90百分比);设1条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聘用人员经费(600万元);设1条可持续效益指标可持续效益指标保障聘用人员工资(与往年持平);设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干警满意度(≥90百分比);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来源:北流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